来源:北京著名刑事律师 网址:http://www.cflawer.com/ 时间:2023-07-19 14:07:42
取保候审后应遵守哪些规定?接下来将由北京著名刑事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内容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北京著名刑事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地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传讯时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也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人员会面或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悔改,重新缴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逮捕。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逮捕的,可以先拘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可以看出,在取保候审期间,虽然嫌疑人和被告人没有被拘留,但他们不享有与普通自然人相同的自由。他们需要接受监督、传唤、主动报告行踪、限制一些社会活动等。违反规定的,很可能再次被拘留。
二、取保候审到期后怎么办?
取保候审到期后,取保候审将被解除,保证金将被退还。判刑是否取决于法院如何审理,与取保候审是否到期无直接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后,应当凭取保候审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件向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是犯罪嫌疑人关押期满但案件尚未完成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后不能判无罪。判刑是否主要取决于法院的审判,与取保候审无关。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著名刑事律师,北京著名刑事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