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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著名刑事律师 不作为故意杀人罪有哪些情况?

来源:北京著名刑事律师 网址:http://www.cflawer.com/ 时间:2023-07-31 15:07:12

一、不作为故意杀人罪有哪些情况?接下来将由北京著名刑事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内容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北京著名刑事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不作为故意杀人罪是一种不作为形式的犯罪。所谓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并能够实施某种积极行为而不实施的行为,即应该做或者不能做的情况。不作为客观方面需要三个条件:

1、行为人有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犯罪不作为的前提。具体义务一般有三个来源,一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具体义务;二是职务或者业务所要求的义务;三是行为人先行行为,使法律保护的某些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所产生的义务。

2、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性而不履行义务;行为人有特定义务但因某种原因不具备履行义务的实际可能性的,不构成犯罪不作为。

3、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不作为行为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即不作为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犯故意杀人罪的罪犯能假释吗?

可以假释,假释要符合法定条件,无期徒刑的,要执行十年以上才能申请假释。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每个案件都有特殊情况,可能有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嫌疑人也可能是未成年人,犯罪也可能未遂,不能一概而论。这些都有可能减轻处罚,有期徒刑最低为六个月,因此不排除故意杀人判六个月的可能。

刑法第八十一条

【假释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他们认真遵守监管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确实有悔改的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可以假释。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不受上述刑期的限制。

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假释后对居住社区的影响。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著名刑事律师,北京著名刑事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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